2017年10月24日 08:38 來源:城口財政 | 【打印】
一是嚴把采購申請關。凡集中采購目錄以內及集中采購目錄以外但達到限額標準以上的采購項目,都必須在政府采購管理系統中申請。
二是嚴把采購方式下達審核關。對于納入集中采購目錄和達到政府限額標準的,嚴格按《城口縣2017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進行采購方式審核,達到公開招標限額的,原則上應當進行公開招標,確需采用非招標方式采購必須經管理部門批準。公開招標標準以下的,視具體情況使用其他政府采購方式,從源頭上遏制“先斬后奏”的采購行為。
三是嚴把評審監督關。在政府采購招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都是按法定程序組建,專家都必須按規定到指定的開標室評標,在監督人員的監管下,按照招標文件的評分要求打分,避暗箱操作行為的發生。
四是嚴把采購合同登記關。為了加強事后監管、保證采購工作效果,城口財政堅持對政府采購合同進行登記管理,采購單位在項目申請之日起必須在45個工作內完成合同登記,未按時完成合同登記,政府采購系統將自動停止該采購單位新項目的申報,且采購項目不給予資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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