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規范單一來源論證和申請管理
2018年06月12日 08:27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福建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辦公室近日根據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對單一來源論證意見和核準申請作出規范性要求。
福建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辦公室明確,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項目應符合單一來源法定前提條件?!妒〖壵胁少從夸洝穬冉痤~起點以上或限采購額標準以上的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的應按照《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4號)中規定的流程組織實施。組織單一來源論證時,參與論證的專業人員應為3名或以上的單數;應獨立論證并出具書面論證意見,論證內容不得出現雷同;針對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論證,應體現供應商提供貨物、服務在技術性能或專業領域的唯一性。本單位本次擬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的項目或采購項目內任一品目本年度采用非招標采購方式采購(財政部門批復的除外)累計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在單一來源公示通過后應報財政部門批準后執行。采購單位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申請文件中應明確采用該方式的法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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